DNS劫持入罪了 以后劫持网络流量将判刑发布时间:2020-07-09 21:53阅读:496 次
DNS(Domain Name System)劫持又称域名劫持,是指对正常的域名解析请求加以拦截,转而反馈给用户一个假的IP地址或令请求失去响应,导致打开的任意网址指向定制的钓鱼网站或是恶意网站,进而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攻击行为。而这一网络危害目前正呈现出扩展与蔓延的迹象,成为当前企业移动应用运营上的一大毒瘤。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2月25日发布一批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,其中包括三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案例。其中,付宣豪、黄子超“DNS劫持”案,则是我国第一起因为“流量劫持”而被判刑的案件。
以往诸如“DNS劫持”这样的“流量劫持”案件大多以不正当竞争案处理,且此后的类似刑事案件往往不同法院判处不同罪名。但此次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,可谓对“流量劫持”刑案定罪一锤定音。
此外,最高法还通过两件案例,延展了对何为“计算机信息系统”的解释,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机械远程、空气采样器纳入其中,更利于维护企业财产权益和环保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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